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6-09-06 16:39

老师,那我的第2个问题该怎样处理呢?

豆豆 追问

2016-09-06 16:54

公司那边做帐附完税凭证原件,我这边可以按复印件做帐吗?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06 16:26

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部分省规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06 16:44

你好,按比例分摊就可以,总金额不超过实际的金额,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06 16:56

可以的,著名原件存放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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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部分省规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2016-09-06 16:26:35
你好,这个不需要交契税。
2024-11-14 16:51:53
印花税 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五(有的地方会减免) 契税,是不用交的(不是承受方)。
2019-08-27 20:09:47
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是扣除范围,包含的
2019-08-21 21:55:46
这个的话 各个地方契税税率是不同的 一般是3%~5%的
2020-01-05 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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