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7-11 21:16

你好,第一个问题,企业控制性投资占用资源规模的计算是用合并数减去母公司数得到。第二个问题,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性投资占用资源规模远小于总资产的控制性投资占用资源规模,说明企业的控制性投资所占用资产的扩展效果非常的好。

Mr.liang 追问

2020-07-11 21:18

老师你还没解答完呢?第三个问题和表格的框框没解答

石老师 解答

2020-07-11 21:19

你好,第一个问题,表格框框里面的数字说了,就是用合并数减去母公司的数就可以得出来

Mr.liang 追问

2020-07-11 21:21

第三个问题的解答呢?

石老师 解答

2020-07-11 21:23

你好,前面看漏了第二个问题,实际上第一个回答里面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回答的第三个问题,然后额第二小问,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将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但很多,说明企业的控制性投资占用资源的规模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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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现金折扣成本=(50%×2%+20%×1%)×11160=133.92(万元) (2)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计利息=(11160/360×29-10080/360×60)×50%×10%=-39.05(万元) (3)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坏账损失=11160×1%-10080×2%=-90(万元) (4)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税前损益=(11160-10080)×(1-50%)-133.92+39.05+90-(40-80)=575.13(万元) (5)应该选择B方案。
2022-04-14 18:41:40
参考答案:(1)A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E律师事务所不得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在本题中,D会计师事务所卸任A公司财务顾问的时间为2014年10月,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017年11月2日)已经超过3年,而E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方卸任B公司法律顾问,距破产受理时不足3年。 (3)对于A公司董事领取的2017年9月以后的工资,管理人应当予追回。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应当认定为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应当追回。 (4)职工对清单记载提出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5)对A公司提出的驳回破产申请的请求,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由于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导致其在案件受理后资产超过负债乃至破产原因消失的,不影响破产案件的受理效力与继续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申请。
2022-04-10 09:44:54
同学,你好!稍等需要看下题目计算下
2022-03-20 13:06:45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3-03 12:27:21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12-11 15: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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