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有个员工2018年从2处取得了工资,一个是北京的,一个是浙江的,每月工资总和是2万,但是他没有在发工资的次月去综合申报,像这样需要就18年的再去税务局补申报吗?

丫头
于2019-05-09 15:24 发布 61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5-09 15:50
你好!之前的是各自申报。超过12万就汇算申报。19年以后都是汇算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之前的是各自申报。超过12万就汇算申报。19年以后都是汇算了。
2019-05-09 15:50:14
在次年的6月31日之前,汇算即可
2019-05-09 15:23:17
你好,那以前做过申报吗
2019-02-20 15:58:41
你11月的之前给他报了没有,没有的可以去补
2019-02-20 17:15:13
您好!您这个要补申报估计要罚款的。不过您不用交税应该不用罚很多,而且没有滞纳金。建议您先咨询下税务局再处理。
2016-04-13 08: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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