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建筑企业老师,我公司和广州市的一个公司签订了合同,工程地址在北京,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对方要我四月份刚开完发票的,印花税 ,增值税,附加税的缴款证明,我们可以去税务局交这个税吗?四月份需要五月份才能申报。谢谢老师!
红
于2019-04-12 09:40 发布 56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12 13:08
你好,签订的是工程合同,项目地在异地,需要先去异地预缴,开票和预缴要在一个月内,不要跨月。可以电话问下网上税务局有没有开通异地工程预缴增值税的模块,如果开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报,没有开通需要去项目地税务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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