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图一是形式发票上的产品名称和型号。图二是报关单上的名称和型号。我的问题:1.二者名称不一致,报关单上的名称比形式发票上多了(非工业用,登高作业,家用及场地维修登高使用铝合金)字样,这种情况怎么处理?2.报关单上的第3和第4项号上的规格填写不全(形式发票上有规格型号),这种情况报关单需要更改吗?
无奋斗不青春
于2026-09-11 15:18 发布 22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9-11 15:20
1. 报关单多了用途描述,主品名一致,不用改单,留存发票备查。
2. 3、4 项缺失型号:若型号是 HS 规范申报必填项,需要改单补型号;否则可不改;退税角度建议补齐,规避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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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如果你家 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话, 账务处理可以计入 本年度
2026-10-12 18:47:45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2026-10-12 18:30:15
您好,广州外贸公司现场申请退税,政策上没有 “一个供应商每月或每年采购不能超过多少” 的固定限额。函调由税务系统根据风险指标自动触发,高频条件包括: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商品,连续 6 个月累计申报退税额超过 50 万元,且出口企业为一般风险、供货企业风险级别二级以上、商品风险级别三级以上;从新增供货企业购进一般风险商品,自首次申报起连续 6 个月累计退税额超过 50 万元;本月申报退税额超过 50 万元且环比增幅超 100%。此外,首次申报外贸企业适用容缺办理,累计退税额在 100 万元以内可先退税后实地核查,超额部分须核查通过方可退税。
工资中,函调并非单纯按金额判定,金额只是触发条件之一。如果供应商纳税信用异常、商品属于关注目录、采购量环比暴增,即使金额较小也可能被函调;反之业务真实、单证齐全、四流一致,即使金额较大也不必然发函。与其设一个 “采购不超多少” 的硬性建议,不如关注供应商本身的税务健康度,优先选择纳税信用 A 级、经营稳定的供应商,并完整保留购销合同、物流单据和付款凭证,在案头分析阶段就充分证明业务真实性
2026-10-12 23:24:00
1. 公式:FOB=EXW价+工厂到港口国内运费+国内报关港杂费用,国际运费、国际保费不加。
2. 国内运杂费由境外客户直接支付、你们公司未收款:出口发票直接按EXW金额开具,不用强行换算成FOB,退税申报做差异底稿说明,提前跟主管退税局确认口径。
3. 如果国内运杂费由你们垫付并向客户收回,就要合并计入,按FOB金额开具出口发票。
2026-10-13 16:00:49
你好,工资可以,材料款不可以的
2026-10-12 15: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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