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6-08-04 13:10

只在合同写代收代付不够,跨境资金监管严格。
1. 仅13000元确认律所收入开票计税,剩余款项必须签订多方委托代收协议留存备查;
2. 专家、境内个人收款,律所要依法代扣个税与预提企业所得税;
3. 外汇收款分开申报:顾问费做服务收入,代付款项申报代收性质;
4. 所有流水、发票、协议归档,否则大额收款会被全额认定为律所应税收入。

追问

2026-08-04 13:13

老师,如果我们20000美金全部确认收入,40000的人民币和另外的差额人民币支付给个人,是不是个人给我们开发票,我们申报劳务报酬,这样最安全合理。

朴老师 解答

2026-08-04 13:15

1. 这种方式税务、外汇操作最简单,风险更低,但税负更高。
2. 全款美金全部做律所应税收入正常报税;付款给个人必须要对方代开服务费发票。
3. 哪怕有发票,备注会注明个税由支付方扣缴,你们律所依旧要代扣劳务报酬个税再转账 。
4. 备好合同、发票、银行流水三流一致,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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