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6-08-03 11:52

可以开展业务。
需满足:无实际控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四流一致,留存业务资料;历史关联记录会被重点关注。若私下仍存在控制关系,税务仍可认定为关联方。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的话,没有什么关联交易的话,这个表,可以不填的哦
2020-04-14 16:30:40
你好 什么企业 小的私企可以不填写的
2022-03-25 15:32:56
属于的 最好不要有往来 有风险的
2022-03-19 15:11:54
你好,应是社保系统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019-11-17 14:20:16
 二、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三、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一)至(五)项关系的,不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具体可以自己在看看2016年42号公告。
2017-04-26 12:00: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