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请教2个问题: 1、8.1号后电子口岸取消查询下载出口退税联报关单,那我们开具出口发票就以横联报关日期为准吗?不用备注出口日期了?可以跨月做收入吧?尤其每月最后一天报关的很难说出口日期是否跨月。 2、已经退税的货物退运返修的,必须要有买方出具的检验报告才可以做保税吗?保税返修有时间限制吗?如果退运后转内销,是以进口方式还是退货申报比较好呢?如果以退货申报进境后,在退税系统做调整申报后原来的采购发票可以抵扣吗?具体怎么操作?谢谢

给力的咖啡
于2026-08-01 11:57 发布 105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6-08-01 12:03
您好,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开票以 单一窗口 带电子签章报关单上的 出口日期 为准,横联日期仅参考,备注栏必须标注出口日期(YYYY-MM-DD)。收入可跨月确认,按权责发生制归属出口日期所在月份;月底报关如果跨月,可先预估开票备注 待定 ,待正式单出来后如果跨月则红冲重开,此操作合规。
依据国办函〔2026〕40号,保税返修一般限1年内复运出口,检验报告非强制但需提供返修协议或检测说明,以主管海关认定为准。转内销建议走 一般贸易 进口征税(不走 退运货物 免税),原采购发票可抵扣,操作上先在退税系统冲减申报并补缴已退税款,取得海关缴款书及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后在增值税平台做抵扣勾选,进口环节另缴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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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