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6-07-31 10:51
您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分两种情况处理:
金额不重大时,直接调整当期:
借:销售费用(运费金额)
贷:应付账款(运费金额)
金额重大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运费金额)
贷:应付账款(运费金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运费金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运费金额)
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同步做对应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对应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应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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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知您的问题具体是?
看到是
2022-12-16 18:05:03
你好
这样处理也是可以的
2021-09-15 14:56:18
你好,学员,计入预付账款
2023-10-26 21:50:14
您好,现在23年的分录是对的还是22年分录是对的呢,要调整哪一笔才好写分录
2024-05-27 16:47:40
您好,同学,如果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未付款,那么您的分录是正确的。
2020-07-10 11: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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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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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