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6-02-04 17:17

建议分科目核算,分别计入应付账款 - B、其他应付款 - B、其他应收款 - B,不统一用一个科目。
核心原因:不同往来性质对应不同核算科目,分账能清晰区分货款、借款、垫付款,避免账务混乱,方便对账、税务核查和财务分析,也符合会计核算的明晰性原则。
应付账款 - B:仅核算 A 向 B 采购产生的货款往来
其他应付款 - B:核算 A 向 B 的借款、B 代 A 垫付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 - B:核算 A 为 B 垫付的各类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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