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998,000元 转让价格: 2,140,000元 转让收益 (会计利润): 2,140,000 - 1,998,000 = 142,000元 可弥补税务亏损 (经确认的): 130,000元 (账面未分配利润-13万对应的税务亏损) 弥补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 142,000 - 130,000 = 12,000元 适用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5%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12,000 * 5% = 600元 老师,A公司需要注销,原来投资到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给C自然人,C自然人是直接打款给A公司还是B被投资的公司呢?

Gu
于2025-10-24 11:52 发布 2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10-24 11:55
C 自然人应直接将款项打给 A 公司。
因为 A 公司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方,交易的主体是 A 公司与 C 自然人,转让价款属于 A 公司的收入,所以款项需直接支付给 A 公司。B 公司作为被投资企业,不参与此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收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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