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5-01-21 10:54

你好,政府补助就可以这个

追问

2025-01-21 10:59

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收入,这个吗

暖暖老师 解答

2025-01-21 10:59

是的,你说的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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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不交增值税
2020-11-17 20:24:40
您好,1,不是按资产,我们没形成资产,是收益相关 2 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要符合以下的 财税[2011] 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 ]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024-01-27 20:21:23
*企业管理服务*建设单位管理费
2018-11-30 09:42:51
你好,多开的话只能计入营业外支出了
2020-07-14 12:51:15
在处理农业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00万元用于建设XX种植项目,并在建设完成后归还当地政府的账务时,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这种类型的交易涉及的关键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确认政府补助、建设期间的处理以及项目完成并归还资产等步骤。具体如下:   1. 确认政府补助:当农业公司收到政府的资金时,这笔资金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 建设期间的处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支出(如建筑成本、材料购买费用等)都应计入相应的资产账户,即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同时,如果存在利息或其他融资成本,这些也应按照融资费用进行处理。 3. 项目完成并归还资产:项目完成后,资产的所有权需归还给当地政府,但农业公司保留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农业公司实际上并不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因此这部分资产不应完全计入农业公司的固定资产。而应在“使用权资产”下进行会计处理,相应地,租赁负债也应当被确认。 4. 风险规避:确保补助使用符合政府规定的用途,任何挪用都可能导致需要返还补助或支付罚金。 明确记录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交易和活动,以备审计时查验。 确保会计处理符合最新的会计准则和政府规定,避免因不合规而产生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5. 定期审计与监控: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确保项目的财务处理符合规定和标准。监控与补助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处理策略。   以下是进一步的分析与建议:   1.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确保所有的账务处理均符合国家财政和税务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2. 考虑到此类项目的特殊性(仅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加强对使用权资产和相关负债的管理尤为重要,确保财务报表能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 对于接受政府补助的农业项目,还应关注补助的特定条件,如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要求,确保项目执行不仅符合经济效益,也符合政策导向和社会需求。
2024-05-30 1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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