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至5月小规模纳税人按1%征收增值税,湖北免征

3至5月小规模纳税人按1%征收增值税,湖北免征

肖哲 1/1 34565 评价:

会员专享

会员免费看 咨询老师

课程名称:3至5月小规模纳税人按1%征收增值税,湖北免征

课程属性:录播课课时:1课时

上架时间:2020年02月28日

课程简介

本课程介绍了国务院于2020年2月25号下发的会议内容,包括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定向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低息贷款。四是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政策。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

用户评论

征税率由3%降至1%,普票和专票都可以按1%开具,包括前台代开。

课程评价2020-03-05 09:18:20

课程资料下载链接

课件.pdf (会员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