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1-07 12:43

老师,写分录呢,怎么写

张伟老师 解答

2017-01-06 16:47

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销项税=进项税=250×350×17%=14875(元)  
消费税=350×295×30%=30975(元)  
委托加工的应纳消费品,应于提货时由受托方按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8000+25000)÷(1-30%)×30%=14142.86(元)  
进项税=8000×17%=1360(元)  
本期进项税合计=14875+23071.43+11900+1360+3902(水电)=55108.43(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975+6480-32571.43=4883.57(元) 
 应纳增值税=14875+3672+5100-55108.43=-31461.43(元)

张伟老师 解答

2017-01-07 15:20

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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