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11-20 09:54

那你也要添加这个运费范围单独核定这个税率,按照六个点开

干净的大神 追问

2019-11-20 09:56

老师,我经营范围有包装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跟国内道理货运代理,我开哪个可以?

朴老师 解答

2019-11-20 10:03

你开包装服务就行了

干净的大神 追问

2019-11-20 10:20

不属于货运代理么?

朴老师 解答

2019-11-20 10:37

你们没有运输资质不能开运输服务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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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如果您想开具6个点的专票,而您的公司目前只能开具1个点的专票,那么您需要与甲方协商并了解其具体需求和要求。 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您可以与甲方协商将服务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您公司应收取的服务费,另一部分是甲方扣除的税费。然后,您可以向甲方提供两个发票:一个是您公司开具的包含服务费和税费的发票,另一个是由甲方开具的包含其扣除税费的发票。 另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您可以与甲方协商将服务费和税费都包含在您公司开具的发票中。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将您的发票金额提高到包含6个点的税费和服务费的总金额,然后由甲方扣除6个点的税费。
2023-10-26 15:00:08
一般纳税人 现代服务类别的是6%;5%是一些简易征收的税率,比如老的建设合同、不动产转让等
2022-01-24 22:58:08
开绿化工程服务费税点是多少?9%
2021-09-26 17:20:59
就是可以多抵扣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http://www.shui5.cn/article/50/126363.html
2020-04-14 14:08:02
你好服务业税率是百分之六
2019-05-14 16: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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